深圳哪些公园可以遛狗?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商业街(区)、商圈、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但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依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园禁止携犬入园有关法律适用及执法事项的批复》(深城管函〔2019〕1681号)规定:“公园内的管理和服务单位等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理的区域,管理和服务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禁止携犬进入。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七条、第九十条规定,对管理和服务单位自行决定禁止携犬进入其管理区域,仍携犬进入的,属于损坏城市绿化行为,由城管部门责令停止,并处罚款,同时可以决定扣押犬只。”
目前,我市大型公园、重点公园园内公共区域禁止犬类进入。各小型公园的内园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哪些园内区域禁止犬类进入,具体可向各个公园管理处咨询。